第453章 监管不力的支付平台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其整改(2 / 2)

某信用卡公司在催收逾期债务时,采取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甚至雇佣社会闲散人员进行上门骚扰、殴打借款人。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借款人的人身安全,更触犯了《刑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
四、利用逾期受害者工作地非法集资与掠夺地位

部分不法分子利用逾期受害者工作地的便利条件,进行非法集资、掠夺地位等犯罪活动,进一步加剧了受害者的困境。

案例六:非法集资与掠夺地位

某企业高管因信用卡逾期被恶意催收,不法分子利用其在企业中的地位,胁迫其参与非法集资活动。该高管无奈之下,只得听从安排,最终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,自身也陷入更大的法律纠纷。

五、虐待累计生活连累正常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的非法律师函

在一些金融纠纷中,不法分子不仅通过恶意催收、绑票等手段侵害受害者的合法权益,甚至通过律师事务所发送非法律师函,进行骚扰和恐吓,严重影响受害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。

案例七:非法律师函骚扰

某借款人因逾期还款,收到某律师事务所发送的非法律师函,函件中充斥着威胁、恐吓的语言,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,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。借款人不堪其扰,最终选择报警。

六、网络平台的违法乱象与高额消费陷阱

随着互联网的普及,淘宝、微店、拼多多、钉钉、企业微信、微博、今日头条、百度、抖音、快手等网络平台成为不法分子进行违法活动的温床。高额消费超出家庭人均收入3000元、违法让用户订购商业软件服务、群聊沟通年费、教育网课年费、企业升级管理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。

案例八:高额消费陷阱

某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,被诱导购买高额消费套餐,最终发现实际消费远超家庭人均收入3000元。消费者要求退款,却遭到商家拒绝,甚至被威胁封号。

案例九:违法订购商业软件服务

某企业在使用某网络平台时,被诱导订购高额商业软件服务,并支付年费。后发现该服务并无实际价值,要求退款却遭到平台拒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