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3章 段位的差距(2 / 2)

通过这件事,沈林风觉得自己还太稚嫩。

讲实话,如果他拒绝丁石凯的要求,坚持自己持有那两个项目的股份,或许也是可以的。但是,沈林风不敢保证将来某一天,丁大佬又有什么对付他的手段,把项目据为己有。

还有,丁石凯所谓提前分配遗产的协议,某种程度上也不符合逻辑。毕竟沈林风自己才三十出头,资产肯定是要控制在自己手中的。等他老了以后,有多少财产可以给配偶和子女分配,那是等他退休或者死亡,才需要考虑的事。

沈林风人还没死,丁石凯就提出帮丁辰逸分割遗产,法律上也不成立啊。

因此,他又弄出一个经济补偿方案,让沈林风放弃其中四十五个亿的利益,丁氏集团也赔上四十五个亿,用来给丁辰逸作为将来的资产。这个动作看起来简单,其实足以安抚沈林风的逆反心理,迫使他心甘情愿在协议书上签字。

毕竟,沈林风还是亏欠了孩子啊!

再从沈林风的角度分析,现在收回四十五个亿的投资,对他来说跟江夏是有交代的——项目赚钱了,考虑到新能源汽车前景可能更好,把股份以比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别人,把自己投入到核心项目中,其实是说得通的。

关键是,江夏不了解生物制药公司和人形机器人的价值啊。

这种提前分配沈林风资产的操作,既可以避免沈林风将来家庭内部的纷争,又能给沈林风减轻辜负孩子的心理压力,也算一大好处。

讲实话,如果沈林风持有所有资产,在将来某一天经营不善,导致破产,丁辰逸估计想分走一毛钱的资产都不可能。现在可以分到四十五个亿,比借助丁石凯补偿的另一半资金,两者加在一起,就能把沈林风的两大投资项目搞到手,肯定是赚了。

丁石凯是那种非常自信的人,他不一定放心沈林风持有项目,也考虑沈林风将来有失败的可能性。所以早早把丁辰逸应该继承的“遗产”变现。

以丁氏集团的实力,保住丁辰逸的财产肯定比沈林风更容易。

总之,不管怎么分析,丁大佬把所有因素都考虑到了,不由得沈林风不签字。甚至在签订协议的时候,沈林风都没有去质疑其中的条条条款款。

这其中有对丁辰逸的愧疚感,本来就有心补偿的因素。

更高重要的是,沈林风被丁大佬的算无遗策吓到,巴不得赶快离开这样的商业老鬼。以前他想着要向大佬学习,还想“与狼共舞”,现在意识到自己远远赶不上人家这段位,只想把事情分割明白,离得越远越好,最好不要再跟丁石凯有任何接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