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1章 利诱(1 / 2)
沈霞翻看着合同,不由眼皮直跳,下意识看向沉醉在剧本中的郑秋。
财神拿出来剧本到底好不好,值得郑秋不顾场合,全心投入进去吗,沈霞不清楚,
但手中的合同,却让沈霞觉得有些烫手...
合同不好吗,很好,而且有点好的过分了,
首先,签约期一贯制十年,这与香江任何一家影视公司都是一样,十年起步,
但龙腾四海的十年制合约,附加条件可太丰厚了。
丰厚到沈霞都认为,李华麟是不是喜好男人,“看上”了她家的郑秋,或者图她们夫妻点啥。
其他公司,十年合同期限内,艺人不得无故跳槽,或者拒绝公司安排的硬性任务,
这其中包括低成本的电视剧配角,电影配角,
或者干脆是那种高成本的反派,为了捧高新艺人,故意牺牲老艺人风评的角色。
总之就一句话,你跟公司签约了,公司安排你啥角色,你就要去演啥角色,不能拒绝,拒绝就是违约,要付违约金。
如果你觉得收到了不公平待遇,想要跳槽,那对不起,天价违约金会让你怀疑到人生,这不是签约,是卖身契!
但龙腾四海的合同上却明确标注,凡龙腾四海内的古装剧本,皆由郑秋自行挑选,
他是想演正派,演反派,演主角,演配角,公司皆不强迫,
并且画了重点符号,用红笔标注,只要郑秋加入龙腾四海,那郑秋就是龙腾四海古装剧的台柱子!
就算龙腾四海后续还会有优秀艺人加入古装剧,他们也不会有郑秋这种优先选择权,
可以说,郑秋的这种优先选择权,是独立在A签之外的特殊附加条件,就是表明龙腾四海的诚意。
其次,其他公司合同履约期间内,艺人的工资和片酬是固定的,
就算艺人以后名气大了,有观众市场了,也要按部就班的增加片酬,且加多少都要看公司的意思。
这就变相导致了很多艺人拍了很多片子,明明很优秀,却根本拿不到应有的高片酬,
反而更像是在工厂打工,赚打螺丝的钱。
可财神在合同里的第二条附加条件就是,郑秋只要加入了龙腾四海,
那以后他每拍一部戏后,公司都会按照电视,电影的收视率,给他额外的鼓励金,
且这鼓励金跟影片投资比例也有关系,最高可达到纯盈利的百分之十!
其次,郑秋在龙腾四海的片酬,也会按照每部戏后,酌量增加,
也就是说,郑秋演的戏越多,受欢迎程度越高,他的片酬就会蹭蹭的长,不设上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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