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 各处探班(2 / 2)

这是天恩的规矩。

林枫在《夜店》剧组待了半天就离开了,这个组确实没有什么可担心的。

之后林枫又去了另外两个组,都待了两天。

自然而然的,必须与许情和范彬彬切磋球技,看看她们的技术有没有生疏。

结果令林枫非常满意。

林枫也是仗着自己年轻,才跟许情打个平手。

这位御姐的手段实在是太高了,差点就让林枫招架不住。

好在林枫在港岛时就在修身养性,而且先探班的是《背叛》剧组,如果先被范妖精吸了,恐怕林枫已经败下阵来。

之后当然不能厚此薄彼,休息了一天,又探班《我的野蛮女友》剧组。

好在如今的范妖精还嫩,许多东西肯定没有三十岁的许情会,但是已经初见雏形了。

也许是特意学过,很多技巧和姿势也是林枫后世才学的,没想到这一世那么早就能遇到。

这也让林枫大感兴趣,大发神威,终于化身我猴哥,挥起金箍棒,将妖精一次次打退。

当然,连续作战也让林枫筋疲力尽,离开《我的野蛮女友》剧组时,腿肚子都有些不利索,也不知范彬彬的走路姿势有没有被人发现。

不过临走时,林枫确实看见祖风那欠揍的微笑。

林枫离开剧组,休息了一晚,第二天就直奔学院而去。

“老师,看看我给你从港岛带来什么。”林枫在谢小晶办公室,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盒递给谢小晶。

谢小晶也没跟林枫客气,直接当面拆开包装。

是一支钢笔。

这是林枫在港岛买的,价格不算贵,一千多港币。

不是林枫抠门,而是这个价格送给老师比较合适,再多谢小晶肯定不会收的。

果然,谢小晶一边把玩一边问价格,知道了这个价格后,才小心翼翼地装回盒子,满意地锁进了抽屉。

“你的录取通知到了吗?”

果然是老师,最关心的永远是学生的学业。

至于工作生活什么的,都是锦上添花而已。

“是的老师,我已经收到了。”

林枫喝了口茶继续说道,“我走的是ED(Early Decision,具有约束力的提前录取),所以比EA和RD快。但是加州的大学也比其他地区慢,我春节前在美国已经拿到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