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5章 第一期分账(2 / 2)
也就是说,前面四周基本就是制片方能获得的分账票房的大头,至少是整部电影可分账的80%以上,商业片更是高达90%。
林枫拿着这份报告看了起来,其实主要内容也很简单,就是各周的票房以及可分配票房的数目,然后就是扣除环球的抽成及必要费用后,制片方应得数。
第一周,电影票房为3935万,扣除税务等费用后,发行制作方分账比例为85%,分得3211万美元,制片方获得2568万美元。
第二周,电影票房为4299万,扣除税务等费用后,发行制作方分账比例为75%,分得3095万美元,制片方获得2476万美元。
第三周,电影票房为2001万,扣除税务等费用后,发行制作方分账比例为50%,分得960万美元,制片方获得768万美元。
第四周,电影票房为1006万,扣除税务等费用后,发行制作方分账比例为35%,分得338万美元,制片方获得270万美元。
再扣除环球的额外宣传支出和一些必要费用,以林枫为首的制片方共获得北美票房分成5380万美元。
这部分费用就是林枫、DFS、NTL以及CAA共同的收益。
其中,CAA10%的服务费拿走538万美元。
NTL20%的分成为1076万美元。
林枫5%的可分配收入分成为269万美元。
剩余的3497万美元为DFS的收入。
项目总投入为5500万美元(含阿汤哥演出后追加的500万美元),其中拿出现金投入的是NTL出资770万美元,DFS出资4730万美元。
也就是说,光是北美票房的前四周票房分账,NTL就实现了赢了,而DFS也收回了75%左右的资金。
可以预见,《小岛惊魂》这个项目,无论对于电影参与者的哪一方,都是有利可图用的。
哪怕是被黑心的林枫在项目中薅羊毛的DFS,也会认为这就是一个优质项目。
他们的投资决策人、北美联系人等相关人员,今年的奖金和升职机会都不会少。
要知道,DFS可是德国私人的电影基金,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给投资人避税的,只要项目盈利能够覆盖基金的运营成本,对于DFS来说就是大赚。
下一年,将会有更多的德国中产以上人群选择DFS,这才是关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