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6章 月第1周、周六、为什么不走法律、美国的陪审团制度(2 / 2)

他打心底里不太赞同这种做法,可设身处地想想,也有些无可奈何。

毕竟交涉没用,打官司也不一定能赢。

顾安实在无法因此而苛责阿尔弗雷德。

这么一想,顾安突然就觉得好烦……

阿尔弗雷德却突然开口:“约书亚,错了。”

顾安一脸茫然,眨巴着眼睛,完全没反应过来。

——什么错了?

阿尔弗雷德看着顾安,坦诚相告:

“在美国,打官司的话,我们会赢。”

顾安: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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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顾安一脸懵圈的表情中,阿尔弗雷德详细阐述了中美两国庭审制度的差异。

顾安听得是一言难尽。

“所以,这个所谓的当事人模式,我能不能这样理解。”

说话时,顾安的语气有些飘忽。

“只要我的律师够给力,比对方律师能说会道,很大程度上就能让我赢得官司?”

顾安一直以为,在法庭上,法官才是主导者。

会通过细致询问当事人,全面查明案件事实,从而公正地主持公理。

结果,他都听到了什么?

阿尔弗雷德点点头,肯定道:

“某种程度上,是可以这么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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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中国不同。

在美国,法官秉持的是中立、消极的态度。

他们不会主动调查取证。

因此庭审的推进,靠的是双方律师的激烈对抗。

顾安:都快看不见法官的存在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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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此同时,在美国,陪审团制度也被广泛应用于民事和刑事案件中。

对于陪审团制度,顾安就觉得很离谱。

从普通公民中,随机挑选陪审团成员。

刑事案件,由陪审团决定是否起诉。

在庭审中,也由陪审团负责认定有罪还是无罪。

只有在确定有罪的基础上,法官才会依据法律进行惩罚裁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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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安:“让一群非法律专业的人来进行审判,阿尔,我不理解。”

在顾安看来,司法是专业性极强的领域。

在中国,司法权独立行使,不受其他机构民众的干扰。

阿尔弗雷德解释道:“约书亚,陪审团制度是司法民主的体现。”

一方面,能有效避免法官独断专行。

另一方面,相较于法律专业人士,陪审团成员往往更容易设身处地理解被告的处境,从而作出更宽容的裁决。(刑事案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