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6章 月第1周、周六、为什么不走法律、美国的陪审团制度(2 / 2)
他打心底里不太赞同这种做法,可设身处地想想,也有些无可奈何。
毕竟交涉没用,打官司也不一定能赢。
顾安实在无法因此而苛责阿尔弗雷德。
这么一想,顾安突然就觉得好烦……
—
阿尔弗雷德却突然开口:“约书亚,错了。”
顾安一脸茫然,眨巴着眼睛,完全没反应过来。
——什么错了?
阿尔弗雷德看着顾安,坦诚相告:
“在美国,打官司的话,我们会赢。”
顾安:啊?
-
在顾安一脸懵圈的表情中,阿尔弗雷德详细阐述了中美两国庭审制度的差异。
顾安听得是一言难尽。
“所以,这个所谓的当事人模式,我能不能这样理解。”
说话时,顾安的语气有些飘忽。
“只要我的律师够给力,比对方律师能说会道,很大程度上就能让我赢得官司?”
顾安一直以为,在法庭上,法官才是主导者。
会通过细致询问当事人,全面查明案件事实,从而公正地主持公理。
结果,他都听到了什么?
阿尔弗雷德点点头,肯定道:
“某种程度上,是可以这么说。”
-
与中国不同。
在美国,法官秉持的是中立、消极的态度。
他们不会主动调查取证。
因此庭审的推进,靠的是双方律师的激烈对抗。
顾安:都快看不见法官的存在感了。
-
与此同时,在美国,陪审团制度也被广泛应用于民事和刑事案件中。
对于陪审团制度,顾安就觉得很离谱。
从普通公民中,随机挑选陪审团成员。
刑事案件,由陪审团决定是否起诉。
在庭审中,也由陪审团负责认定有罪还是无罪。
只有在确定有罪的基础上,法官才会依据法律进行惩罚裁决。
-
顾安:“让一群非法律专业的人来进行审判,阿尔,我不理解。”
在顾安看来,司法是专业性极强的领域。
在中国,司法权独立行使,不受其他机构民众的干扰。
阿尔弗雷德解释道:“约书亚,陪审团制度是司法民主的体现。”
一方面,能有效避免法官独断专行。
另一方面,相较于法律专业人士,陪审团成员往往更容易设身处地理解被告的处境,从而作出更宽容的裁决。(刑事案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