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 。(1 / 2)

别的差佬都怵洋人,可他心里向着咱北边。”

“是我们那边的头儿。”

“阿珑,你得清楚几件事。”

“我带你见了他们那边的人,以后你就得站队北边了。”

“绝对不能做对不起祖宗的事。”

看着小姨于素秋一脸严肃,宋珑使劲点了点头。

其实他自己也是北边阵营的,还是被他老爸拉进来的。

他爸有个徒弟叫凌凌漆,也就是宋珑的师兄。

之前宋珑去北边待了两年,就是他爸让他跟着师兄学手艺的。

宋珑的杀猪刀和飞刀手艺全是凌凌漆教的。

不过这些事宋珑只能烂在肚子里,不能告诉于素秋。

现在他这身份还藏着掖着呢,得等到联络人现身才能浮出水面。

于素秋带着宋珑进了别墅,按了门铃。

门一开,一个高鼻梁的大叔站在门口,把宋珑看得一愣一愣的。

高鼻梁一见于素秋,客气地说:“于警管!”再一看宋珑,又是一愣,然后咧嘴就笑,一把抱住宋珑说:“阿珑!是你!真没想到在这儿碰上你了!”

宋珑回过神来,拍拍抱着他的高鼻梁陈家驹的肩膀,“是,家驹,真没想到在这儿遇见你!”

这抱他的是他警校同学陈家驹,以后可是成了超级警探和家居城的英雄。

不过现在陈家驹还没这些光环呢,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差佬。

宋珑跟陈家驹聊着天的时候,别墅里听到动静的人都跑到门口来了。

宋珑看见了不少熟人,都是警校时期的同学。

有李鹰、马军、袁浩云和苗志舜。

李鹰是个侦探,在警校那会经常拿银鸡奖。

不过在这届里头表现平平,也就中等偏上。

他做事不呆板,还跟小庄联手摆平了一个组织,宋珑挺瞧得上这种人。

马军这人直来直去,正义满满,身手也挺利索。

对朋友,他两肋插刀;对同事,他亲如兄弟。

虽然表面上对老妈不冷不热的,其实心里孝顺得很,就是嘴笨不会表达。

抓犯人他是一把好手,出手快准狠,曾经一下子就干掉了安喃帮的三个坏蛋。

可惜,后来被洪宝社新上任的头头王宝给偷袭了,没了。

袁浩云这人急性子,一看见坏人就来气,不过枪法和功夫在班里也就一般般。

要说枪法,这届除了宋珑,就属苗志舜了。

宋珑从小练武,感管敏锐得跟常人不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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