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9章 胜利巩固(1 / 1)
1119 章:胜利巩固
中都北城卫的议事厅内,十余张案几拼成长案,上面铺满了禁军的训练记录、调兵文书、粮草账册与防务报告 —— 这是忽必烈为制定新章程准备的实务素材。他身着青色锦袍,指尖划过一份《两卫训练差异对照表》,眉头微蹙:“东城卫侧重骑射,北城卫擅长阵法,协同作战时衔接不畅,这是首要解决的问题。”
刘秉忠捧着《元史?军制》抄本,在旁补充:“按旧制,禁军各卫训练自定标准,确易生差异。不如统一为‘三等训练体系’:基础层练体能与兵器,进阶层练阵法与协同,精英层练突袭与防御,每季度考核升级,这样既能标准化,又能分层培养。” 李谦也道:“粮草调度也需统一 —— 目前两卫粮库分设,紧急时调拨不便,可在中都设‘总粮库’,由专人统筹,各卫设分库,按需领取。”
忽必烈让书记官记下这些建议,又看向张达:“调兵流程呢?上次支援漠南,虽简化了流程,却仍有‘卫所之间需枢密院点头’的耽搁,如何优化?” 张达道:“可按‘防务等级’划分 —— 普通巡逻由卫所自行调度;边境支援、剿匪等紧急情况,两卫可直接协同,事后一日内补报枢密院;跨区域调兵五百以上,仍需预批,这样既保灵活,又防越权。”
接下来的三日,忽必烈每日召集核心幕僚与将领议事,逐字逐句打磨章程框架,确保每个条款都有实务支撑 —— 训练标准参考两卫的最优案例,调兵流程基于过往的延误教训,粮草调度吸收总粮库的试点经验。刘秉忠感慨:“这份章程不是凭空臆造,而是禁军实务的集大成,推行时必能少遇阻力。”
章程草拟到第七日,核心条款已初见雏形,但在 “兵权划分” 上仍有争议 —— 萧虎若得知章程想固化忽必烈的统领权,定会反对。忽必烈召来张焕,询问枢密院的底线:“萧将军对禁军的核心诉求是什么?” 张焕道:“他虽放弃日常监督,却仍在意‘重大军务的最终决策权’与‘兵权不被架空’。章程中若明确‘重大调兵、将领任免需枢密院会议审议’,他或可接受。”
忽必烈沉吟片刻,让刘秉忠在 “统领权限” 条款中加入:“中都禁军统领(忽必烈)负责日常训练、调度与防务,重大军务(如扩编千人以上、跨战区作战)需提交枢密院会议,经半数以上官员同意方可执行;正副卫所将领任免,由统领提名,枢密院审批。” 这一条既保留了忽必烈的日常权力,又给了中枢制衡空间。
在 “士兵待遇” 条款上,忽必烈特意加入 “月粮足额发放,不得克扣;冬夏添置衣被,由总粮库统一采购;受伤士兵给予医疗补贴,阵亡者家属发放抚恤金”。李谦不解:“为何如此侧重待遇?” 忽必烈道:“士兵是禁军根基,善待他们既能提升士气,又能让中枢看到我‘治军仁厚’,减少反对声音。”
耶律楚材受邀审阅初稿时,对 “监察条款” 提出建议:“需明确御史台的监督权限,如‘每月核查训练记录、每季审计粮草消耗、随时抽查卫所实务’,这样既能保障合规,又能让御史台支持章程。” 忽必烈当即采纳,让王恪参与修改监察部分,确保条款无合规漏洞。
章程初稿完成后,忽必烈没有直接提交中枢,而是先召集脱脱等宗室与李谦、张达等将领开 “意见征询会”。王府庭院里,众人围坐观阅章程,脱脱最先发言:“‘宗室禁军联合训练’条款甚好,但能否加入‘牧地防御协同预案’?若漠南部落再袭,可按预案快速响应,无需临时协调。”
忽必烈立刻让书记官补充:“在‘协同防务’章节加入‘宗室牧地与禁军卫所建立预警联动,每季度举行一次联合演练,遇袭时禁军需在两时辰内支援’。” 兀鲁思也道:“粮草协同部分,能否明确‘宗室支援禁军战马时,可从总粮库优先兑换粮草’?这样宗室更有积极性。” 忽必烈点头同意,标注 “战马兑换粮草按市价八折执行”。
将领们的意见则集中在 “奖惩机制”。张达道:“章程中‘训练达标奖银二两’虽好,但对将领的奖惩不够明确 —— 若卫所防务出色,将领应获晋升机会;若失职,除罚俸外,还应降职。” 忽必烈修改条款:“卫所年度防务考评优秀,统领提半级;考评不合格,降一级留用,再不合格免职。”
三日征询下来,章程条款从三十六条增至四十二条,吸纳了宗室与将领的合理建议,也让他们成为章程的 “支持者”。脱脱对忽必烈道:“此章程兼顾各方,既固禁军根基,又利宗室防御,我等愿联名上奏,恳请中枢批准。”
宗室与将领联名后,忽必烈将章程提交御史台,请求 “合规性审查”。李御史与王恪逐条款核查,重点关注 “是否越权”“是否符合军制”“是否便于监察”。王恪发现 “总粮库调度权归李谦” 条款,提出疑问:“李谦是禁军粮官,总粮库涉及户部粮草拨付,若由他独管,恐有漏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