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9章 至今台下余灰烬,犹是将军寸寸丹(1 / 2)

卷首语

《大吴史?岳峰传》载:"德佑十四年,大同卫受围三月,粮道断绝,士卒煮铠弩充饥。镇刑司缇骑李谟阴扣军粮十七万石,匿报军情,致援兵不至。岳峰三上血书,皆为镇刑司截留。廿七日夜,卫城破在即,峰于烽火台下燃家书明志,其辞曰:' 臣死且不避,奈社稷何!'"

《边事奏议》补:"大吴旧制,边将奏疏须经镇刑司验看。岳峰血书初至,通政使刘矩欲直呈御前,镇刑司佥事王迁率缇骑持符夜入通政司,强令删改奏牍。时人见血书残稿,谓 ' 每字皆有指痕深凹,盖岳将军啮指所书 '。"

烽火连云照铁衣,孤城落日角声悲。

血书三上皆尘土,戍鼓频催尽泪垂。

谩道奸邪能蔽日,须知忠烈自扬辉。

至今台下余灰烬,犹是将军寸寸丹。

岳峰家书(残卷)

父台大人膝下:

自别尊颜,倏忽三载。儿忝守大同,本欲效神武皇帝萧武、谢大人之志,扞御北疆,以报君父。岂料镇刑司李谟党羽把持粮道,十七万石军粮,半入私囊,半充沙砾。今士卒日啖豆饼三枚,马瘦骨见肋,而镇刑司缇骑仍络绎于途,名曰 "查核边务",实则搜刮民财。

上月廿三,儿遣亲卫王虎赍血书入京,竟为镇刑司缇骑截于居庸关。王虎被杖毙前,托人传语:"镇刑司佥事王迁言,' 大同破则边患平,吾辈可分功 '。"此等豺狼,竟以边城为俎肉,以将士为刍狗!

今卫城三面被围,贼酋也先大营距城仅三里。儿已遣散家眷,唯留老仆张忠护持祖茔。昨夜巡城,见士卒倚堞而泣,有幼卒年方十六,执儿手曰:"将军,吾等非畏死,恨未食一饱耳。"言讫呕血数升,犹强起巡城。

儿本欲效仿古人,以死明志。然念及大同百姓十万,若城破则尽为鱼肉,是以忍死须臾。今遣中军司马陈谦赍此信突围,若得达天听,请陛下速诛李谟、王迁等奸佞,发内帑赈恤士卒。

父台勿以儿为念。儿生当陨首,死当结草。唯愿来世不复生于将门,免见此等豺狼当道、忠良蒙冤之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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