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章 学会辩护(2 / 2)

“在我家里,说这类词是承认你没掌控好局面。”

“所以你家是法庭?”

“差不多。”李悦答。

沈漫没再问。

后来两人因为某次比赛成绩分歧,渐渐疏远。

李悦不觉得遗憾。她早就习惯了所有关系都像合同,彼此对等时才存在,一旦不再对等,就终止。

朋友这种身份太含糊,不如“合作人”清晰。

十五岁那年,李悦家中第一次发生“事故”。

母亲因为批评学校管理方式,遭到学生家长联合举报,说她“教学方式粗暴”“存在情绪压迫”,教育局开始调查。

母亲当时并未主动解释,而是选择了“沉默抗议”——她不再主动请课,不再出席会议。

当舆论发酵到某个极限时,她终于爆发。

“学校不是监狱,学生不是玻璃花瓶。该说的我都说过了,不后悔。”

那天晚上,她喝了酒。

家里空荡,只有她坐在书桌前,一边翻着文件,一边低声说:

“你以后别学我,太硬了不好。”

李悦默默站在她身后,望着那道曾无比坚定的背影,忽然生出一点悲悯。

第二天,她主动找到了一个记者,提供了母亲过往学生的“感谢信”、成绩资料、以及一份教案笔记。

几天后,一篇名为《严师,非恶人》的文章登上了本地公众号,引发关注。

风向开始改变。

而她母亲在看见那篇文章时,只说了一句:

“多亏你了。”

李悦点点头。

她终于意识到:“如果不能改变规则,就利用规则。”

如果语言能保护别人,就也能保护自己。

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,她真正下决心:要做刑辩律师。要站在那些最复杂、最混乱的战场上,用言辞将真相剥开,哪怕真相是令人厌恶的。

哪怕,自己会因此成为被骂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