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章 文华殿朱批密奏(2 / 2)

朱谕全文

宣府卫总兵岳峰:

朕闻尔旧部在阳曲卫哗变后,仍私藏兵器、串联边军。镇刑司查获铁证如山,尔竟上书为其开脱,谓 "哗变因镇刑司扣粮"?

尔可知,镇刑司监军张谦乃朕亲点,其按例核查粮草,何罪之有?尔旧部杀朝廷命官、焚公署,已是十恶不赦。更甚者,尔遣亲随周平携粮五千石往抚,此举意欲何为?岂非以粮草收买军心,图谋反乎?

朕念尔昔日雁门救王庆之功,暂不深究。着尔三日内交出旧部花名册、屯田账册,并将周平押送镇刑司候审。若再迁延,朕必以《大吴律?谋反律》论处,绝不宽贷!

德佑十四年四月十七日

朱批附言

"岳卿忠勇,朕素知之。然国法如炉,不可轻犯。若旧部果无反意,当自证清白。镇刑司地牢尚有空牢,可容尔旧部百人。"

岳峰回信求情疏

大同卫急递文书

德佑十四年春日,岳峰于演武场跪递八百里加急奏疏,由玄夜卫千户亲押入京。

奏疏全文

臣岳峰诚惶诚恐,稽首顿首,上言陛下:

接圣谕惶悚无地。臣旧部皆阳曲卫百战之卒,素怀忠勇。去岁镇刑司监军张谦克扣粮饷三月,复令伤病士卒负重五十里,稍迟则鞭笞。哨长王石头为护士卒,与张谦争执,竟被杖杀于演武场。士卒激愤哗变,实乃被逼无奈。

臣闻变星夜遣周平携粮安抚,实因不忍见旧部冻馁而亡。周平乃臣亲随,素以忠谨着称,绝无串联谋反之事。至于镇刑司查获之 "密信",臣恳请陛下准三法司会审,容臣与李谟当面对质。

臣自神武年间戍边,大小三十余战,雁门关救王庆时身中三箭,屯田阳曲卫时亩产三石。此等微劳,不敢自矜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