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5集:法典的编纂(2 / 2)

卫鞅没接话,目光落在案角的秦地舆图上。栎阳以西的狄道县,密密麻麻标着红色圆点——那是戎人与秦人杂居的村落。上个月狄道县令报来卷宗,一个戎人杀了秦民,按旧俗赔了三头羊便了事,秦民不服,差点闹出械斗。

“取‘贼律’来。”他沉声道。

“贼律”已改了七遍。最初照搬《法经》“杀人者死”,可戎人有自己的规矩:杀了仇人,赔头牛就能化解。编纂的学子们为此吵了三天,有人说该依秦俗,有人说该随戎规。

卫鞅蘸了蘸墨,在“杀人者死”下面,用朱笔写了行小字:“无论秦戎,一体同罪。”写完把竹简往案上一拍,震得砚台都跳了跳:“去告诉狄道县令,再有人敢私了命案,先斩他的县丞。”

雨停时已是深夜。士子们都歪在案几上打盹,赵亢还在核对“厩律”,老花镜滑到了鼻尖上。卫鞅轻手轻脚地翻看着堆成小山的竹简,忽然停在“爵律”那卷。

“斩一首者爵一级”的字样旁,有个学子用墨笔注了行小字:“奴隶斩首,可否得爵?”墨迹很淡,像是犹豫了很久才写下的。

卫鞅想起黑坨子。那个在河西战场上斩了魏兵首级的奴隶,如今在商於之地种着三亩田,见了官吏还习惯性地低头。按旧制,奴隶就算立了军功,也只能赎身,不能得爵。

他拿起朱笔,在那行小字旁重重画了个圈。三年前在五羊皮馆,他听见老秦人骂“不如去投戎人”,那时就知道,秦国的病根不仅在法度,更在人心里——百姓觉得没盼头,再严的法也没用。

“加一条。”他对惊醒的赵亢说,声音里带着点疲惫,“奴隶斩首者,除其奴籍,与庶民同爵。”

赵亢猛地抬起头,老花镜掉在地上:“左庶长,这……这可是亘古未有啊!”

“那就让它有。”卫鞅捡起眼镜,镜片上沾了片墨渍,“去把黑坨子的卷宗找来,附在‘爵律’后面。”

天快亮时,景监来了。这位内侍监总管总是穿着身半旧的锦袍,袖口磨出的毛边里藏着股淡淡的墨香——他年轻时也读过几年书,只是后来入宫当了内侍。

“君上让小的送些点心来。”景监把食盒放在案上,打开时热气腾腾的,里面是刚蒸好的黍米糕。他瞥见案上的“刑律”,眉头微微一皱,“‘弃灰于道者黥面’,是不是太苛了?前日里我家邻居的小娃,就往街上扔了把柴火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