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31章 玄锋归庙镇庑,振国还凭烈飙(1 / 2)

卷首语

《大吴史?纪事本末?德佑尚方剑之赐》载:“德佑七年冬,德胜门退守皇城后,瓦剌虽暂止攻,然主和之声复起 —— 礼部左侍郎(正三品)私通瓦剌细作,谓‘岁输银十万两、割蓟州三卫,可换十年无战’;户部郎中(正五品)受旧党余赂,散布‘国库空竭、士卒疲弊,再战必亡’之论。百官惶惑,或附主和,或默不言,唯太保谢渊(正一品,兼兵部尚书、御史大夫)力斥其非,奏‘议和即饮鸩,割地如饲虎’。

玄夜卫北司指挥使秦飞(从二品)侦得:礼部左侍郎与瓦剌使者密会于城南客栈,互赠‘通好盟书’(内书‘大吴称臣,瓦剌为兄’);户部郎中私扣边军粮饷三千石,转卖得银,欲充‘议和献金’。更有刑部左侍郎(正三品)受赂,拖延审理‘主和派通敌’案,谓‘无实据,恐伤朝和’。帝萧桓(德佑帝)知内奸未除、佞言惑众,若不立威,恐动摇国本,遂决计赐谢渊尚方剑,授‘便宜行事’之权,许‘凡倡议和、通敌者,无论官职高低,皆可先斩后奏’。

史臣曰:‘桓之赐剑,非独信渊之忠,实乃破奸佞之局、定朝野之心。尚方剑者,非仅利刃,乃皇权之托、社稷之寄也。渊持此剑,斩佞安疆,终使主和之声息,军民之志固,为后续复城退敌奠定根基。’”

《玄夜卫档?尚方剑授受录》补:“所赐尚方剑,乃神武帝萧武开国时所铸,剑身刻‘诛佞安邦’四字,剑鞘嵌玄铁,历代传为‘镇国之器’,非国难不授。赐剑前,帝亲赴太庙告祭列祖,谓‘今以先帝之剑,授忠勇之臣,冀斩奸佞、保社稷’;赐剑时,命内阁首辅李东阳(正一品)、玄夜卫指挥使周显(从一品)为证,立‘赐剑诏’,藏于御史台档案库,载明‘谢渊持此剑,主军政、督防务、诛议和,便宜行事,百官不得阻’。”

冬肃皇城议扰,佞臣私缔和妖。

密会胡尘谋国弊,扣饷肥私饲暴獠。

忠臣斥和骄。

缇骑侦奸寻迹,帝知国祚悬摇。

特赐玄锋昭列祖,剑鸣冲碧贯清霄。

承君授便宜诏。

“诛佞安邦” 铭祖,临朝仗剑惊宵。

斥伪当庭彰正气,斩恶阶前震小朝。

众僚魂俱销。

账册明贪吏罪,密书曝佞臣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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